7月20日至21日,由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主办,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承办的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研讨会在绍兴顺利召开。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教学与教材处处长黄辉,浙江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处长王志泉、副处长祝鸿平、侯蔚博士,《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常务副总编席东梅,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湖州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胡世明,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丽水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汪建云,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副理事长、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怡民,我校校长郦昕阳、执行校长黄柏江,各地市教育局职成教处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全省50所高职高专院校、23所中职学校代表,我校中层干部、专业带头人负责人代表等近200人出席了会议。
会上,郦昕阳校长简要介绍了绍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我校办学情况,提出要进一步加强与兄弟院校交流,向优秀学习,与优秀竞争。学校将坚守教育本真,专注人才培养,努力不辱使命,为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和服务浙江高等教育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黄辉处长作题为《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推进职业院校“三教”改革》的主旨报告,对《指导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她指出,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对职业教育作出重要论述和专门指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作出了新的部署,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框架。《指导意见》充分体现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规范性,充分体现灵活性,对新时代职业院校科学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她强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职业院校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才培养总体要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的规范性文件,是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和开展质量评价的基本依据,职业院校要围绕这个“大教案”,正确处理好学校与政府、国家教学标准与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与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要求与体例框架、教师教案与人才培养方案等五个关系,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和本校办学实际,制订不同专业类别特点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开展宣讲解读,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会议围绕“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主题,分别安排院校交流和研讨汇报。绍兴职业技术学院执行校长黄柏江、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戎成、台州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陈丽婷、浙江信息工程学校教务处副处长钱国妹等4位专家学者分别从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实施、保障等方面进行深入交流,分享实践经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杨威、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处长王培才、海宁市职业高级中学校长王小林等3位专家学者分别作为高职院校长组、高职教务处长组、中职学校组的召集人,组织参会人员聚焦课程体系构建、课程思政落地、分层分类培养、现代学徒制试点、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以及人才培养方案编制环节、程序等开展研讨交流,并向大会作专题汇报。
王志泉处长简要回顾上半年学习贯彻“职教20条”开展的顶层设计、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并立足职教发展新形势,布置下阶段相关工作。他指出,本次会议是学习贯彻“职教20条”、《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的工作培训会与工作布置会,主题聚焦,内容充实,形式丰富。本次会议也是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职能调整后召开的首次职业教育研讨会,是中职学校、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首次参加省高职研究会活动。他提出,要深入开展“职教20条”精神的学习贯彻,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职业教育的宏观统筹,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统筹规划好学校与专业结构布局,加强资源共享和统一招生平台建设,以改革的思维推进实施,抓实抓好具体工作,切实提高我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高职院校要以“双高计划”为引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工作,切实根据文件要求,结合专业实际,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规划设计,高质量编制人才培养方案。要统筹推进职教项目考评、职教招生、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社区教育、继续教育等工作。
会议由祝鸿平副处长,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浙江金融职业学院副校长郭福春分别主持。
据悉,本次会议以“学习贯彻《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为主题,从学习贯彻“职教20条”、落实《指导意见》的角度,深入探讨人才培养工作这一核心命题,共商职业教育优质发展、创新发展,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和教学标准建设等献计献策,将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创新发展,更好地适应我省产业发展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