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招聘条件
部门 |
招聘岗位 |
专业、学科 |
人数 |
招聘条件 |
学生处 |
辅导员 |
不限 |
5 |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28周岁。 2.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奉献精神强,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3.热爱学生和学生工作,职业忠诚度高。 4.工作事业心强、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性格阳光开朗,富有亲和力。 5.在校学习成绩优秀,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公文写作、新媒体制作与运营、创新创业项目实践经验等特长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 |
备注:1.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
2.境内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高校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3.本科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经学校按规定程序认定的特殊人才,可以不拘一格。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者,即日起请将《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和应聘材料(要求见附件2)发送至rsc@sxvtc.com邮箱(请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5日。
(二)资格审查和初选:学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入围考试考核的人数原则上不低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
(三)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时间为7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知识结构与文化素养、思维品质与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内容。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岗位认知、综合素养、亲和力、工作处置与应变能力、团队协作意识与能力等岗位适切性。
根据应聘材料、笔试、面试等情况,确定入围人员考试考核成绩,排定名次,并根据名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安排招聘。
(四)体检与考察: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心理测试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与能力等。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考试考核排定名次依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则另行招聘。
(五)公示与录用:拟录用人员的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拟录用人员递交学校校长会议审定。
三、相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在学校完成民办事业单位转登以后,按照绍兴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录用人员分别纳入民办事业单位报备员额编制管理和学校编制管理。
(三)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招聘工作接受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与监督。
四、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山阴路526号绍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40028;
联系人:朱老师;
监督电话:0575-88054012(校纪委办)。
附件:1.绍兴职业技术学院应聘辅导员登记表
2.应聘者应提交的应聘材料要求
绍兴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5日